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24 浏览

各区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了更精准地服务和满足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产业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厦门市各用人单位所需的2020年度拟招聘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类中专及以上学历院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模块,或登录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www.mnhr.gov.cn) “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为切合毕业生求职招聘规律并主动筹划后续的招聘工作,2020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时间较往年提前,具体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至8月15日, 25天时间内。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规划,按时完成申报

  各区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年度需求规划及填报工作。大中专毕业生是社会宝贵人才资源,毕业生招聘接收也是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二)力求精准,严格按规范申报

  各单位的需求填报应实事求是,力求精准,既要避免少报,也要避免多报、虚报。各单位填报后的年度需求计划在今后毕业生审核接收中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性调整;所接收的毕业生,只要符合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接收规定,即可申报接收落户。

  往年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单位,2020年度如果没有计划接收招聘院校毕业生的,请做“零申报”(即接收招聘为零时,也应上网填报需求数量为“0”)。

  事业单位应在编制限额内申报。市、区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应当在核定编制内制定本单位2020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市、区属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用工方式”一栏应选择“编外”。

  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在申报需求时,只填报中介机构自用的毕业生数。

  特别提醒,本次申报中新增加“用人单位的目标院校”栏目内容,请认真配合填报,以利于后续更精准地安排招聘对接。

  (三)加强平台应用,用好用足政策

  2018年以来,我局搭建了“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牵头开展了“厦门市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对接平台,为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进行人岗信息的精准匹配和免费推送。请各单位充分应用需求对接平台,参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院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用好用足我市毕业生接收政策。

  各单位填报的2020年度毕业生需求信息是我市相关部门开展后续服务的重要工作基础,请各用人单位予以大力配合支持。目前,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普通高校已有200余所,我局已经制定《加大力度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毕业生招聘及城市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增加院校毕业生招聘场次频度,推行全周期校园招聘活动。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产业处小林,联系电话:5359720;市就业中心小高,联系电话:5118348。

  附件:1、202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求申报流程

  2、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院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