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2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包括社保补贴、生活补贴等,这份详细指南请您收藏 

  

  又是一年毕业季,即将来厦工作的毕业生,你清楚和用人单位有哪些福利吗?若来厦门创业,你知道有哪些补贴和奖励吗?

  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都有相应的福利可以享受。本期专栏就为你提供一份就业创业福利指南。

  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可按规定落户厦门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院校毕业生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缴交,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协助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切实保障广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来厦门工作,可按规定落户厦门。根据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印发的《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规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可由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申请落户我市。

  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毕业生接收”模块办理。具体可参考《接收毕业生业务指南》(请在浏览器中打开https://hrss.xm.gov.cn/wsbs/qtzn/201412/t20141231_1282773.htm)。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 可享社保等多项优惠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且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可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向市、区就业中心申请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网上办理: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app.xmhrss.gov.cn/xmhr),进入“市级优惠政策—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模块办理。

  ■给予劳务协作奖励

  企业自主招收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可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向市、区就业中心申请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劳务协作奖励。

  网上办理: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进入“市级优惠政策—劳务协作奖励”模块办理。

  ■给予见习生活补助

  企业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的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可申请给予见习人员的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元/人/月。

  网上办理: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进入“人事人才—毕业生业务—职业见习”模块办理。

  毕业生来厦创业 可享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人员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一般按市场租金标准的30%优惠,主要有30平方米(㎡)左右的单间公寓、45㎡左右的一房型、60㎡左右的二房型、70㎡左右的三房型。

  查阅网址:厦门安居集团(http://www.xmanju.com)。

  ■给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每人2万元、硕士(不超过35岁)每人3万元、博士(不超过40岁)每人5万元。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进入“人事人才——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模块申请。

  ■给予自主创业奖励

  1.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申请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2.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福利。